非企套户、套证涉嫌违法,部分平台已彻查,或将全面禁止!
艾奇菌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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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艾奇菌看到一则通知,显示内容如下:

据业内人士透露,加上从内容上看,这是百度平台针对当下一些禁推行业“套证”现象采取的严查策略,此通知是否出自百度官方,还有待考证,但行业相关人员已经证实,广告平台方与相关机构已开始行动,灰产、黑产将面临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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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艾奇菌之前分享过的互联网专项整治的通知,旨在打击互联网广告目前存在的一些虚假、低俗及误导性的广告宣传……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工商广字〔201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工商总局决定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整治重点与时间安排

(一)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二)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2018年2月—3月底)。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2、整治阶段(2018年4月—10月底)。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工商总局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

3、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10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局。工商总局组织督查,对工作开展有力的地区进行表扬。

三、工作要求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大执法力度

(二)强化协同共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四)狠抓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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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外,上周棋牌游戏类行业也是炸了锅,“即日起,各平台不得提供德州类游戏的下载”!

其实,这个管理政策在2017年11月份基本就已经拟定。文件全名叫《文化部关于加强棋牌类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之后还有一个大家都知悉的“八部委联合行动”。

话不多说,贴上全文内容:

一、严格规范棋牌类网络游戏运营行为

1、禁止老虎机、百家乐、骰宝、21点、牌九、梭哈、扎金花、赢三张、牛牛等类似玩法。

2、禁止直接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下简称虚拟货币)参与棋牌类网络游戏对局,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用户对局结果相关的虚拟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道具。

3、应当限定棋牌类网络游戏每个用户账号每局、每日消耗的棋牌类网络游戏虚拟道具数量,并且应当在游戏内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4、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棋牌类虚拟货币、虚拟道具和积分的服务,不得向用户提供棋牌类虚拟道具和积分兑换法定货币、虚拟货币等服务,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的,价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提供用户间棋牌类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虚拟道具及积分的交易服务。

5、通过发行“房卡”等虚拟货币或者虚拟道具的模式运营棋牌类网络游戏的,应当加强对代理商、经销商、推广员等人员的管理,采取实名验证方式确认上述人员信息。不得允许使用代理商、经销商、推广员账户参与游戏,不得允许用户为其他用户“开房”而自身不参与游戏的行为。

6、举办棋牌类网络游戏比赛方式开展运营活动的,不得直接奖励或者变相返还法定货币、虚拟货币,奖品不得按照一定比例直接对应用户消耗或者获得的虚拟道具或者积分数量。

7、宣传推广活动,不得含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不得以回兑或者奖励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为宣传内容。

二、加强用户权益保护

8、设置机器人等自动游戏角色参与游戏的,应当在对局前征求用户同意,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用户与机器人等自动游戏角色对局。

9、举办的棋牌类网络游戏比赛活动,应当在游戏内显著位置公布用户参与条件、机制规则、奖励方式及奖励结果,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查询,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公布奖励结果时,应当采取一定措施保护用户隐私。

10、应当限定棋牌类网络游戏用户每日充值金额和游戏时间,同一实名信息注册的多个账户应当合并计算。要严格落实“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严格设置未成年用户充值及消费限额,限定游戏时间。

11、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服务协议,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发现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或者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12、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全面清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和已运营的棋牌类网络游戏。从严查处擅自从事棋牌类网络游戏运营的企业、未经备案或者审批的棋牌类网络游戏。

13、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棋牌类网络游戏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将违法违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或者警示名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含有禁止内容的棋牌类网络游戏产品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

14、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进行的赌博活动,对巡查中发现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活动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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