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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首次澄清:并非所有“最”字都不能用!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新《广告法》自实施以后,这三个人们习以为常的用语就在广告中绝迹了。同时,坊间出现了不少演绎的“广告法禁用词汇”绕行版本,以“好到违反广告法”“销量高到没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