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学而思触犯广告法,被重罚130万
艾奇SEM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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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今年开展校外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铁拳”行动的典型案例。

其中第一个案例就是西安市雁塔学而思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因四项违法问题,被罚130万元。

1、“学而思”的违法事实

据悉,西安雁塔“学而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2021年4月16日,当事人为了吸引老学员继续参加培训,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学霸锦鲤”、“续报锦鲤”、“直播互动礼物雨”有奖销售活动,未在有奖销售前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开奖方式、奖品价格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

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公布有奖销售活动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条令明确:

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惩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7.5万元。 

2.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使用了“效果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学习效果有保障”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宣传用语,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另,当事人在“作文提升短期课”宣传单页中,使用了“配套大量写作素材有助于孩子进行语文提升”“提升孩子作文功底文学素养,让孩子作文新颖独特,改变老旧”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条令要求: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惩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50000元。

3.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使用了 “……西安学而思成立10周年以来,深耕西安本地学情考情,致力于为西安学前至高中学生提供优质课程服务,其中85%以上授课老师来自清华、北大、交大等知名985、211高校。”、“10年教学经验沉淀”、“……90%以上的老师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等宣传用语。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条令明确: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惩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0000元。 

4.当事人在美团网络平台采用并不存在交易记录、亦从未销售过的划线价格销售课程,即标注明显高于实际售价的虚假原价,表示对消费者的优惠打折,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条令明确: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惩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275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上四项违法行为,合计处罚130万元整。

2、不仅仅是教培行业

在“双减”政策出台前的这几年里,学科教育曾经是许多人眼里的香饽饽,各大教育培训机构持续扩张,广告营销方面更是争相斗艳。教培从高歌猛进到寸步难行也给其它行业敲了一个警钟:虚假广告、不合法的营销举措终将面临破灭的一天。

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广告未来也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或许这会反向激励企业和广告主严格把守产品和服务的大关。而对于推广营销人员来说,未来也将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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